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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IPO企业行业属性问题成为第一问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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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金投: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国企混改基金;立德招股书外包、行研、募投可研、内控、投资尽调;立德云数据:行业数据深度挖掘。手机、。

1、行业属性问题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年修订),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之“C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发行人的低压母线主要作为低压配电系统中连接变压器至低压成套设备、低压成套设备至用电设备等用途,广泛应用于电网、工业厂房、高层建筑、酒店、医院、轨道交通、机场、数据中心等场所;高压母线一般在配电环节中连接配电变电站的变压器至中压成套设备,或在变电环节中连接发电厂的发电机至升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广泛应用于电网、发电厂、钢铁、冶金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品类多样、应用领域广等特点,将公司的行业定位于单一应用领域不能全面反映公司产品的行业特点,因此,公司将所属行业定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之“第三条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下列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请发行人详细说明:结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或其他权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分类目录、规划或指南的规定,说明发行人行业分类是否科学准确,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同时请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行业属性问题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年修订),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之“C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发行人的低压母线主要作为低压配电系统中连接变压器至低压成套设备、低压成套设备至用电设备等用途,广泛应用于电网、工业厂房、高层建筑、酒店、医院、轨道交通、机场、数据中心等场所;高压母线一般在配电环节中连接配电变电站的变压器至中压成套设备,或在变电环节中连接发电厂的发电机至升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广泛应用于电网、发电厂、钢铁、冶金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品类多样、应用领域广等特点,将公司的行业定位于单一应用领域不能全面反映公司产品的行业特点,因此,公司将所属行业定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之“第三条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下列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请发行人详细说明:结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或其他权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分类目录、规划或指南的规定,说明发行人行业分类是否科学准确,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同时请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1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行业分类是否科学准确,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是否存在差异

1、发行人在《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归属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的产品包括低压母线、高压母线、涂锡铜带、中低压成套设备、铜铝制品,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母线。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年修订),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母线、涂锡铜带与中低压成套设备均属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在行业大类上同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从行业细分来看,母线属于“C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为用于连接发电机至变压器、变压器至中低压成套设备、中低压成套设备至用电设备等用途的配电设备;中低压成套设备属于“C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指用于输电、配电及电能转换和电能消耗设备的控制设备、系统;涂锡铜带属于“C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是光伏组件中电池片之间的连接结构,发挥导电作用。从应用领域来看,发行人母线、中低压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配电环节,应用领域存在较多重叠,为各类工业企业、公建设施等社会电力用户接受、分配电能的核心设备;涂锡铜带的下游客户则主要为光伏组件制造企业。

2、发行人之前将所属行业归类于科创板行业领域中的其他领域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属于科创板定位的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等六大行业领域和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发行人之前未将行业分类为上述具体列举的六大行业领域,而定位于“其他领域”,主要出于以下原因:

(1)《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

将“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从母线产品的功能、用途来看,其主要起电能传输和分配的作用,应用于配电环节,是用户端的配电设施;因此,发行人的母线产品属于“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所提及的大力推动的重点领域。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规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规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9大领域。

发行人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将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情况与上述指导目录进行了认真比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这两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指导文件,未明确提及“母线”产品。

(3)此外,截至目前,A股市场尚无主要经营母线产品的上市公司,故无法参考其科创行业领域的分类。

(4)从下游应用领域来看,母线产品非工业制造中间产品,不用于生产制造形成其他最终产品,而是直接销售至最终用户;部分最终用户分布于高端装备领域、新能源领域等,但整体而言下游客户所属行业较为分散,应用领域较广,单个领域的客户集中度较低,因此也无法以其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作为科创行业划分的依据。

综上,公司母线产品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大力推动的重点领域,但是考虑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这两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指导文件未明确提及“母线”产品,A股市场无主要经营母线产品的上市公司可供参考,且母线广泛的下游应用领域无法作为科创行业划分的依据,为了更谨慎的反映公司实际整体业务情况,公司之前未将自身行业定位为上述六大行业领域,而是定位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3、发行人将行业分类变更为新能源行业中的智能电网产业的合理性

(1)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对科创板企业进行行业分类的政策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三条规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相关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列举了七个行业领域及相应行业领域所包含的具体产业。

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后,国务院相继发布“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年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并最终由国家统计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文件为主线,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且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的依据。

此外,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2号公告)明确规定,国家设立科创板的目的之一即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因此,发行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中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认定和分类标准,有明确的国家政策依据。

(2)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新能源产业”之“智能电网产业”

1)《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关于智能电网产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的规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及相应的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情况如下表所示:

2)发行人生产销售的产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如上所述,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的主要产品母线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之“C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年,母线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32%、56.66%和50.47%;其中,低压母线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4.76%、51.55%和45.85%,高压母线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56%、5.11%和4.62%。

输配电系统是整个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将电能从发电厂输送到终端用电客户的职能。输配电系统分为输变电系统和配电系统,其中输变电又分为输电和变电。输电是指电能的传输,把距离较远的发电厂和负荷中心联系起来,使电能的开发和利用突破地域的限制;变电是指利用一定的设备将电压由低等级转变为高等级(升压)或由高等级转变为低等级(降压)的过程;配电是指将电力分配至用户和终端设备,直接为用户服务。

从应用场景来看,母线不能应用于输电领域,而主要应用于配电系统,即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传送到各种用电设备,以及用于发电厂、用电设备等建筑内部电能输配。具体来说,发行人低压母线的额定电压为V以下,作为配电环节中连接配电变电站的变压器至低压成套设备、低压成套设备至用电设备等用途,属于配电领域;高压母线的额定电压为3.6kV~40.5kV,可以在配电环节中连接配电变电站的变压器至中压成套设备,如离相封闭母线和共箱封闭母线;亦可以在变电环节中连接发电厂的发电机至升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如全绝缘管型母线。发行人高压母线属于配电、变电领域。

因此,发行人生产的母线产品主要应用于配电系统,属于配电设施。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之《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列示产品内容,虽未明确提及“母线”产品,但从母线产品的功能、用途来看,其主要起电能传输和分配的作用,属于配电设施,因此发行人生产销售的母线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领域之“智能配电设施”产品,即发行人主要产品母线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所以发行人属于“新能源产业”之“智能电网产业”。

此外,发行人的其他产品中,中低压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配电环节,是各类工业企业、公建设施等社会电力用户接受、分配电能的核心配电设施;涂锡铜带、铜铝制品中的铝边框产品的主要客户为新能源领域的光伏企业。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下属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之高电压技术研究所分别出具说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母线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领域之“智能配电设施”产品。”

保荐机构访谈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电机系韩英铎教授、浙江大学电气学院颜文俊教授、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查晓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姚伟教授和韩小涛教授、华北电力大学柔性电力技术研究所所长韩民晓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纽春萍教授等行业专家,均表示母线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大力推动的“智能电网产业”领域之“智能配电设施”产品。

另一方面,如上所述,《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将“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从母线产品的功能、用途来看,其主要起电能传输和分配的作用,应用于配电环节,是用户端的配电设施;因此,发行人的母线产品也属于“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控配电设备分会作为母线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于年12月24日出具证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母线产品属于输配电设备的一种,广泛应用于配电系统,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提及的“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

保荐机构访谈了国家智能电网输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志力、早稻田大学信息通信院刘江副教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郭振岩、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控配电设备分会副理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崔静、南京工程学院骆皓教授、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院长郝思鹏教授、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东山、江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廖志凌教授、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工材料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新、河海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吴峰副教授等多名行业专家,均表示母线产品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提及的“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

综上所述,从母线产品的功能、用途来看,其主要起电能传输和分配的作用,属于配电设施,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领域之“智能配电设施”产品,也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提及的“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所以发行人属于“新能源产业”之“智能电网产业”。

(3)科创板相关企业的行业定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受理的定位于“新能源产业”之“智能电网产业”的企业中,除发行人外,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生效)、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注册)均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将其定位于“新能源领域”,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因此,发行人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之“6新能源产业”之

“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分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规定的“新能源领域”,发行人将行业分类变更为“新能源领域”,行业分类科学准确。

截至目前,A股市场尚无主要经营母线产品的上市公司,无法参考其科创行业领域的分类,但如上表所示,与发行人同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大类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均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定位于“新能源领域”,因此,发行人将行业分类变更为“新能源领域”,其行业分类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不存在差异。

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受理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委会议通过)主要从事防火类特种电缆以及电力电缆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主要产品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之“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分类。

综上,发行人行业分类科学准确,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不存在差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的相关要求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三条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三条,属于科创板定位的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等六大行业领域和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如上所述,发行人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之“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分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规定的“新能源领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三条的规定。

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四条规定,“科创属性同时符合下列3项指标的发行人,支持和鼓励其按照《指引》的规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一)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万元以上;其中,软件企业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0%以上;(二)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三)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采用《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除外。”

公司符合第四条的上述相关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万元以上

年至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02万元、2,.37万元和3,.13万元,累计9,.52万元,符合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6,万元以上的要求。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拥有29项发明专利,具体如下:

如上表所示,除序号4、25-27号的发明专利外,其余25项发明专利均应用于公司的高低压母线产品,而高低压母线产品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高低压母线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32%、56.56%和50.47%。序号4的发明专利应用于公司的涂锡铜带产品,涂锡铜带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5.22%、24.50%和24.29%。序号25-27的发明专利在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收入,未来拟应用于公司的中低压成套设备产品,并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之相关低压电器产品的技术储备,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中低压成套设备的销售收入。

综上,公司符合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要求。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公司年度营业收入为94,.27万元,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要求。

综上,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四条的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的相关要求。

1.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等法规政策文件;

2、查阅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

3、查阅母线行业及下游应用领域相关研究报告;

4、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归集进行核查,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研发费用明细表等;

5、取得了发行人的发明专利证书,并对发行人发明专利在主要产品中的应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6、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经营模式、核心技术情况;

7、查阅了发行人核心技术资料,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具体内容,复核了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计算过程;

8、查阅了发行人取得的社会荣誉以及与知名客户的合作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

1、公司母线产品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

(-年)》大力推动的重点领域,但是考虑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版)》这两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指导文件未明确提及“母线”产品,A股市场无主要经营母线产品的上市公司可供参考,且母线广泛的下游应用领域无法作为科创行业划分的依据,为了更谨慎的反映公司实际整体业务情况,公司之前未将自身行业定位为上述六大行业领域,而是定位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之《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列示产品内容,虽未明确提及“母线”产品,但从母线产品的功能、用途来看,其主要起电能传输和分配的作用,属于配电设施,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领域之“智能配电设施”产品,也属于《中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年)》提及的“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所以发行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规定的“新能源领域”,发行人将行业分类变更为“新能源领域”,行业分类科学准确。

截至目前,A股市场尚无主要经营母线产品的上市公司,无法参考其科创行业领域的分类,但与发行人同属于“C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大类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均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定位于“新能源领域”,因此,发行人将行业分类变更为“新能源领域”,其行业分类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不存在差异。

综上,发行人行业分类科学准确,与可比公司行业分类不存在差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的相关要求。

3、发行人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之“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分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规定的“新能源领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三条的规定。

4、发行人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1号)第四条的规定。

立德金投:田先生,(北京)

刘先生,(杭州)

魏先生,(深圳)

立德田先生,(北京)

立德云数据:田先生,(北京)

立世汇贤德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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